近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正式印发《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》(人社部发〔2024〕29号)。这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“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”部署的核心行动,也是落实两办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》的关键一步。作为长期关注技能人才发展的研究者,我认为该计划以系统性思维和创新性举措,为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绘制了清晰的“塔尖工程”蓝图,其战略价值和创新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:

一、 精准界定与量化目标:明确“领军人才”坐标,构建三级人才梯队

  • 定义标杆群体: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定义“高技能领军人才”核心标准——必须是“政治立场坚定、践行工匠精神、解决生产难题、推动创新创造、培养青年人才”的骨干中坚。其范围涵盖获得国家级荣誉(如中华技能大奖、全国技术能手)、享受省级以上特殊津贴或经省级认定的“高精尖缺”技能人才。
  • 设定硬性指标:计划提出“双五百”目标:力争2024-2026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.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。这标志着我国技能人才培养从规模扩张向“量质并举、塔基塔尖协同发展”的战略转型,旨在构建“领军人才引领→高技能人才支撑→技能劳动者基础”的三级人才梯队。

二、 机制创新:打通“育-评-用-励”全链条,破解人才发展堵点

计划以问题为导向,针对高技能人才成长痛点进行制度突破:

  • 晋升通道革命:强力推行 “新八级工”制度,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岗位,并明确企业可自主认定全部技能等级。尤其突破性提出对技艺高超者打破学历、资历、年龄、比例限制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等级,对解决重大技术难题者破格晋升,并支持高技能人才参评专业技术职称,彻底打破“技工天花板”。
  • 待遇分配机制革新:要求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、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薪酬制度,首次在国家文件中明确鼓励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、协议工资、项目工资。国有企业可实行特岗特酬,并允许从技术成果转化收益中以股权、奖金等形式重奖创新贡献者
  • 稳才留才新策:创新提出对核心领军人才可依法推迟退休(需备案)或退休后返聘,支持企业通过约定服务期、竞业限制等方式稳定关键人才,体现对顶尖技能价值的战略性保护。

三、 培养体系升级:构建“政企行校”协同育人共同体

  • 平台矩阵支撑:整合企业培训中心、工匠学院、技能大师工作室、公共实训基地、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多元平台,通过岗位实践、项目攻关、技能研修、境外培训等方式进行精准培育。
  • 产教深度融合:强化企业主体责任,支持其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提升人才研发能力;推动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青年后备军;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授课,实现“匠师互哺”。
  • 数据驱动管理:要求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,开展需求预测,制定地方及行业专项计划,实现动态跟踪和靶向培养。

四、 作用发挥与生态营造:让“领军人”成为发展引擎

  • 重大任务担纲:支持领军人才领衔国家重大工程攻关、推广绝技绝活、参与国际技能合作(如“一带一路”技能开发),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
  • 平台能级提升:优先支持领军人才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/劳模创新工作室,鼓励地方建设工匠城、人才港等文化地标,面向青少年开展职业启蒙。
  • 荣誉体系激励:加大省部级表彰、政府津贴向高技能人才倾斜,完善从竞赛选拔(纳入培育重点)→省级表彰→国家级荣誉(中华技能大奖/全国劳模)→国际奖项的进阶通道,支持优秀人才到工会等组织挂职兼职

五、 保障体系:多部门协同护航“头雁工程”

  • 组织机制:建立人社部门统筹、六部门协同(发改、教育、科技、财政、国资、工会)、企业参与的联动机制,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60%以上用于一线培训并与用地、用能、评优挂钩。
  • 资金保障:统筹就业补助、人才经费、培训补贴等支持培育,财政给予精准滴灌。
  • 文化引领:要求讲好“技能明星”故事,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扭转“重学历轻技能”社会观念。

结语:以“头雁效应”激活技能强国新动能
七部门联合推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,是我国构建“人才金字塔”战略的关键落子。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制度性突破(打破天花板)、机制性创新(市场化激励)、生态化培育(产教融合)、文化性重塑(工匠精神),让顶尖技能人才“政治上有荣誉、经济上得实惠、发展上受重用、社会上被尊重”。这不仅将直接缓解先进制造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高精尖技能人才短缺,更将通过“头雁领航→群雁齐飞”的乘数效应,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的技能动能。期待各地各部门加快细化落实,让更多“当代鲁班”脱颖而出,为制造强国、质量强国建设锻造坚实的“人才脊梁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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